2020年会计初级/中级领证通知
关于领取2020年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初级、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0年全国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对象(58309009)
1、2020年在苏州考区张家港考点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所有科目同时合格(合格线60分)的考生。
2、2020年在苏州考区张家港考点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所有考试科目均合格(合格线60分)的考生。
二、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9日(工作日)为集中审核领证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0-4:30。领证地址:张家港市财政局二楼F204室(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6号财税大厦),电话:58180651。考生只能选择原报名点办理领证手续,考生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领证的,可在实际领证前预先咨询报名点。
三、领取证书所需证明材料
(一)初级考生领取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张家港工作属地证明(张家港属地社保缴费证明);在校学生张家港学籍证明;其他人员张家港户籍证或张家港居住证(有效期内)。
4、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领证资格审核中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一律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二)中级考生领取证书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或代领人员前往报名点领取证书时务必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测温及信息登记。
张家港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8日
发布时间: 2021-01-19